朋友的朋友被車撞,光醫藥費就用了13萬,不包括無法工作的損失,行動不便的損失;對方希望朋友的朋友不要告他,但他說他不可能賠付那麼多錢,但,她若不告他就會給她一個紅包,我問,紅包會包多少?答案是不可能高於13萬,我說你朋友接受嗎?她說,不接受,我說那就去告他ㄚ,朋友的朋友說不想太麻煩,我說,那對方若包個1200,就把和解簽一簽吧,這樣就不用繼續麻煩了,反正對方不賠,你又不想麻煩,那旁邊的要說甚麼?
有個說,[國務機要費沒花完,錢捐給社福團體還要被畜生罵]我問他[畜生罵誰?又,哪個畜生會把不屬於自己的錢還拿去捐的?又,捐給誰都不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