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突然想重看暗戀桃花源,在YT找到1999舞台劇版,結果完全進不去故事裡。有趣的地方還是有趣,想傳達的情感我也都理解,但卻一直覺得這不是寫給我的故事,比較像是給我爸媽的。
因為魔法滿屋(欸?)而一直有想看據說是靈感來源的百年孤寂。最近終於在圖書館排到一本台譯中文版。目前看到前50頁左右......幹也太好看了吧???
最後還是ㄍㄧㄥ不住要發脾氣,好險明天一天是放他們自己走。唉。
各地公嬤(?)的金援消息多到剛剛被朋友私訊問:有公嬤贊助你機票錢嗎?
好好笑,生氣的台灣人是不是很愛亂花錢(???)
一年多前被一個信任的好友惡整一個重要的工作,事後她帶著一套全新的無線聲音收發系統來賠罪。但我沒有原諒她,也跟她說這禮物我不能收。她堅持要留下禮物,人離開後就幾乎沒在聯絡了。器材擺在那裡也沒有拆封用過,一年多就這樣過去了。
今天一個同事剛好提起他需要同款設備,想一下後,覺得有點糾結。這一套不便宜,當初她大概也是咬著牙前來道歉。但我不領情也是因為她做的事實在太糟糕,把所有周圍人搞到天翻地覆。所以我就想,我應該留著這份道歉之禮嗎?還是把他轉手他人讓更有需要的人使用他?可是送出去會不會是辜負他的歉意?
後來決定不要綁架自己的情緒,把這份器材送出。不過下一個問題又來了:我應該回頭私訊她,讓她知道這個禮物的下落嗎?我點開他的訊息框,打完訊息後又刪除了。
想到好煩。當初就是人太好才會被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