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號餐
@fishav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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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ale Taipei,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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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卓榮泰 (@t.ai_good) on Threads
對於近日勞動部發生遺憾事件,我要對同仁家屬表達最深的哀悼和歉意。

稍早何部長說明,勞動部已經依照規定,將懲處送到考績會:

首先,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

第二,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

第三,政府失去一位寶貴的同仁,我們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

除了此案的懲處調查。我也要求各部門、機關,了解內部有沒有職場霸凌情形,若有,一週內完成調查,依法處理。

中央政府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作業辦法,立刻展開全盤檢討,加強員工保護、縮短調查時程、落實執行,並將檢討結果回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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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沈伯洋 (@pumashen) on Threads
國會速報:今日結論

1. 形式上用佔領主席台擋下了選罷法一天(終於!)。中間其實有好幾次對方可能會衝過來,但一方面他們也是顧忌人民的反彈,一方面可能內部也猶豫不決,總之到5:30法定時間到了,因此直接散會。

2. 選罷法修法有兩塊:一個是讓「連署變難」,一個是讓「罷免變難」。我們今天擋的是第二個。至於第一個,因為他比較早成案,所以最快這個禮拜五,「連署變難」就會通過變成真的法律。

也就是說,我們禮拜五還會繼續抵抗。

3. 另外,憲法訴訟法下個禮拜也可以表決了,所以下個禮拜五將會是決定癱瘓憲法法庭的關鍵時刻。

解方:憲法訴訟法可以用一些憲法的手段來阻擋,但是選罷法沒有這一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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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郭昱晴 (@jeankuo329) on Threads
昨天
香港民主派47人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政治罪判刑,最高者被重判10年。

今天
凌晨4:30,民進黨51戰隊就抵達立院,力抗國民黨的突襲 #提高罷免門檻 的惡法。

隔著一條台灣海峽的香港,正在一步步失去民主,但在台灣的我們,此時此刻還有機會守護住人民民主的重要權利—— 罷免權

我們堅決反對國民黨沒收人民罷免權!😡

📍民主就像空氣_你只會在窒息時_才會察覺它的存在
📍國民黨召委徐欣瑩又拿著違規的麥克風進入內政委員
📍國民黨變更議程欲偷渡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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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賴惠員 台南挺惠的 (@tainanlai_dpp) on Threads
剛剛沒有人知道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到底宣讀了什麼!一片混亂就想偷渡選罷法?

更惡劣的是詐騙集團親戚徐巧芯跟林思銘竟然還架住我的脖子,就像架空人民罷免權一樣!

財劃法、選罷法都一樣!國民黨就是暴力、惡劣、違法、亂紀!都是同一套!爛透了!

#藍白倒一倒台灣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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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吳沛憶 Wu Pei-Yi (@pay1pay1) on Threads
昨晚心情沈重,難以入眠

今天清晨DPP51立院戰隊來到內政委員會守候,因為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又要強幹拉高罷免門檻。

公民運動已經多次上街頭表達抗議,國眾仍執意要沒收人民權力。

國眾兩黨在台灣執行北京的意志,意圖用法律戰癱瘓我們的民主制度。

北京的紅色恐怖不令人意外,不過幾年的時間,北京在香港鐵血執政,硬生生把香港立法會架空,大規模逮捕民運人士,把一整個民主世代的聲帶拔掉。

昨晚香港「民主派47人案」被「顛覆國家政權罪」遭重判4年至10年不等。
各民主國家強力譴責,中國依舊橫行,是鐵了有心要跟民主為敵。

中國本土內部經濟衰退,備受維穩壓力,習近平為保住手中政權,全面紅色恐怖,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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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吳思瑤 (@wusuyao541) on Threads
幹事長限時批
傅崐萁是法院認證的炒股前科犯,要查官員私人財務,憑什麼?

國民黨要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今天已列入立院議程。

私設刑堂,莫此為甚!

國會擴權法案剛被判違憲,大法官對立院調查權進一步做出更明確的指引,立委不得以查弊之名,包山包海成立調查委員會。

從釋字585號到113憲判9號都再次確立「調查是立院的輔佐性權力」「立院行使調查權必須與立委行使核心權限相關(如審法案或預算)」。

大法官剛打臉了藍白,國民黨卻違憲上癮,乖沒幾天又故態復萌。

傅崐萁不實指控郭智輝「用兒子當人頭,規避財產申報」,郭智輝部長已嚴正澄清。
黨鞭發動政治攻擊全黨加碼追殺,讓郭部長感嘆「潑髒水讓人才視公共服務為畏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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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沈伯洋 (@pumashen) on Threads
國會速報2

1.

藍營要成立「經濟部長調查委員會」,這就跟黃國昌上禮拜想成立的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一樣,完全是「文不對題」。其實這種調查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政府找不到人來做事。

為什麼說文不對題呢?很簡單。大法官說,調查案必須跟「法律」或「預算」等立法委員的工作有關。例如,黃國昌提了一個修法,要禁止中資,請問,會因為調查完國發基金,發現「喔喔!原來不用禁止中資」嗎?

不會。因為法條文字完全不會因為你的調查而改變。那很抱歉,這就不是「立法調查」。根本是「假調查、真威脅」。

請問,調查經濟部長完之後,會因為這樣現在手上的修法要改變嗎?不會。國民黨甚至沒有寫他們是用什麼法律案等當理由,完全無視大法官前些日子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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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s ago 1
羅浚晅 (@dr.brain_) on Threads
【翁好大-上對下的傲慢心態】 ~再回首系列

翁曉玲就任立法委員的首次質詢,就以荒謬的【質詢是上對下】震驚社會!

接下來的憲訴法修惡、對大法官釋憲結果的蔑視,更透露翁好大的心理狀態,就是自己永遠【最大】,因此自認不用遵從釋憲結果的制衡、認為不需要理會主流反對民意。

有這種以自己為中心胡亂立法的立法委員,是台灣進步的【最大】憂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