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用著這一罐突然想起來:曾經有同事離職時,從抽屜深處挖出了六瓶過期的隱形眼鏡藥水。
問我:要嘛?賣妳三百。
傻眼之餘很客氣地拒絕了,但這個行為成了一個不解之謎,存在我心底。
直到又是另一個同事離職,又做了一樣的事說了一樣的話(你們是同一批團購是吧)
我居然開始想,難道這是正常人都會做出的事?把不要的、過期的眼藥水賣給別人?
不過第二次我的反應快多了,翻個白眼反問她我眼睛瞎了怎麼辦?
同事笑笑說也是,然後就把藥水丟了。
我又更疑惑了,既然是可以丟的,她自己也不要、可能有危險的——那為什麼要賣我?
#那些我有一萬個問號的人們#其實同事並不擔心我瞎不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