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了很久,還是決定說一下。台灣現行的體制其實一直都對老師們很友善,不論是校事會議還是霸凌小組,都還是在校內解決,雖然霸凌小組有橄欖枝的專家成員,但校事會議的專家成員是從何而來?怎麼選拔?都不明瞭。所以校事會議與霸凌小組,也只是教師團體相護的樣子罷了。甚至很多在申訴過程就洩密而未成案……
而這次高中生自殺更是曾經申訴但教育局未作為。多起教師不適任或者是不當管教的行為,也都以記過了事,但你說記過會影響什麼?這些老師年終少一點+不能當主任而已。但這些人本身就是擺爛,哪會在意這些呢?
(下收對此文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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