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是隻感情的流浪狗,我很笨,不能像正常男人,我希望有愛我的主人,疼我的主人,會抱抱我,會和朋友炫耀,希望睡在一起,但我不能做什麼,只會舔主人,搖尾巴,不必吃好料,不會賺大錢,但我總是對主人忠心耿耿...
我怨,失去很多,我沒做傷天害理的事,卻有傷天害理的罪,只因為他和我的價值觀不同,難到一定要逼我再去找另一半?我很疲倦談戀愛,卻又渴望,有機會卻拒絕,昨天,一個美麗的女孩主動約我看電影,吃飯,聊天,不讓我出一毛錢,很棒的女人,沒有男朋友,但我居然一直掛念家裡....
反正,只要薪水沒有比他高,他就是不喜歡我的任何職業,為了他的指示,我都必須聽命,不聽,就是要離婚,我概括承受,卻誤了我的一生,一直重新來,而成就了他,但卻不知感激...
明明我已不在乎她.但偏偏做什麼事都會顧慮他,難道真的一定要搬我才不會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