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近期的噗有感而發
下文稍長之說設計歪到音樂的混合說說 🤷♀️
封面、內文、排版、校稿……,有可能出現(猛人)項目全包🤏,但通常都是分開作業的,我主觀覺得後者才合理(自己支持術業有專攻派)
又例如流行歌曲,歌手、作詞、作曲、拍片、剪輯、……,通常都是分開不同人做的,當然,早期草創時期,人力資源不足,也可能通通自己弄,顧及品質,通常還是會再請人做
在比如說,你會隨機、隨意對音樂老師說:
*幫我製作樂器!
*幫我作詞寫曲!
*幫我打歌宣傳!
嗯?哈囉?會教音樂這項才藝,不代表他精通全部,而且樂圈存在著西樂瞧不起國樂(中樂),古琴看不起古箏這種莫名其妙的思維
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