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PUMA老師
國家的運作,需要人、錢、權,缺一不可。有人才能做事,有錢才能推動,有權才能負責。
所謂滅台計畫,就是掏空台灣,
讓你政府沒人、沒錢、沒權。
第一、讓你沒人。比如用憲法訴訟法癱瘓憲法法庭、卡各種人事,廢掉監院武功、甚至修法讓民防人力直接廢掉等等。
第二、讓你沒錢。修財劃法,讓國家預算直接砍半,國防直接放生、公托直接不見,交通建設直接停擺,然後再送六千億進地方政治人物口袋,讓地方更好綁樁。上會期通過一堆福利?剛好。這樣可以讓你僅存的預算完全卡死。
你說這違憲?不重要,反正憲法法庭快不能運作了。
為什麼對方的造謠會一直成功,是因為重複而擴大。
(文長下收)
Facebook 謝謝噗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