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看完「直搗蜂窩的女孩」,最後一場法庭戲好精彩,可惜的是我邊看邊想「在台灣根本不可能嘛....」
龍潭購地弊案三審有罪定讞,最高法院給周占春這記耳光真是又快又響!
反正這種案件是二審確定,所以判決書亂寫都沒關係了嗎?怒!!你們把老百姓的一生清白、人身自由都當作什麼了?!
胸口好悶,我不知道要怎麼表達現在的感受,總之就是好無力、好無力,為什麼結果會是這個樣子....
冰箱好像掛了...想想這台當初就是買二手的冰箱,又陪了我們六、七年,真是耐操好用啊...
為什麼學不會教訓,一直要搞這種烏龍!?超火大的!!
只憑著一審、二審兩份判決書,要在24小時內生出一份刑事三審上訴理由狀,真是挑戰自我的極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