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泰國的地上產權概念跟台灣不同。台灣是土地所有人(地主)
一個不爽,可以要求地上物所有人(屋主)拆屋還地,但泰國人買的房屋可以擁有90年的產權,每30年付一次購買產權價值1%的租金,地上產權所有人(屋主)有優先續約權
4. 泰國人不買二手屋,外國人的二手屋只能賣給外國人。曼谷是台北的13倍大,但又不像韓國人口過度集中首爾。無建築高度限制,中心到周邊也可以盡情開發,永遠有新屋可以買,誰要買二手了~
(泰國沒有地震...中國人在疫情期間嘲笑台日有地震,自豪中國沒有地震,說“此生不悔入華夏”,我才要說此生不悔入暹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