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興(台哥大副董)則在2018/1/31的遴選委員會會議上迴避問題,最後解除遴選委員職位。
在監察院2019年1月提出的報告中,管中閔任職台大教授期間,曾於政治大學、中央大學、勇源基金會、國泰金等機構兼職,卻未申報台大核准。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之兼職報酬。
這個部分有一個案外案:2019/7/2,監察院召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管中閔彈劾案,該合議庭的委員長兼審判長為石木欽。
石木欽在2017/12/20自高等法院院長退休後,接任監察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直到2020/9/16辭職。但約從2019年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的證據不斷湧出。
石木欽遭改判撤職確定 監院:贏得人民對司法信賴 | 政治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