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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Dolphin
11 months ago
林祖媽
11 months ago
「王家貞說,從這個案子一開始,她就明白表示沒有貪污,幫助了兩個自己應該照顧的人,她沒有拿錢進口袋。她說,檢察官一直拖案子,要她認罪,她不認才會被起訴。王家貞強調,這個法(應指《選罷法》)是標準的違憲,至於媒體要如何報導,就隨便寫。王家貞隨後再發出聲明指出,她從政以來,堅持乾淨選舉清白從政,但一直有一股邪惡勢力想要殲滅她,如遭受惡法的助理費案迫害一事,她選擇坦然面對惡法,這次參選立委也是希望能進入立院修惡法、建公義。」
什麼狡辯
隔壁班的男生
11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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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的jo
11 months ago
Quickmind未來眼
11 months ago
Quickmind未來眼
11 months ago
搞不清法條, 還想選立法委員
Linzoma: 我為了噗友、照顧噗友,我沒拿錢進口袋⋯

有誰缺錢的?⋯請找⋯王⋯家⋯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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