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開頭:
來了兩個月左右的菜鳥B君,因為邏輯和社交方式異於常人,始終無法融入大家,也沒有人想跟他搭檔。
疑問:
同樣都是「不普通」的人,是不是能力好,就可以被接受?能力不好又古怪的人,就不會被接納。
我一直都認為自己是「不普通」的人,所以遇到能接納我的朋友、甚至是整個職場都接納我,我是非常心存感激且珍惜的。
(先不論我的社交能力優劣與否)
所以我認為在現在這個職場這麼吃得開,一部分原因是:我的能力有所提升、成長。
所以我,洪譽真,可說是能力好、人也很好相處,有點閃閃發亮的存在。
這讓我想起兩件事:
1. 國中取的cos暱稱———「肆華」
2. 以前看過的一部BL短漫
肆華:意思就是肆無忌憚地華麗
(我自己定義的華麗意義,不一定是單純字面意思)
BL漫:故事描述一個超級會跳舞的受方,之所以有超凡的才華,是因為他就是神明的所有物。
凡人只能欣賞他曼妙的姿態,不能玷汙他。
結果主角攻方對受方出手了,跨越了禁忌,攻方因此一輩子都得承受皮膚潰爛的痛苦。但是兩人可以在人世過著相愛的生活,也付出了逆天代價。
我喜歡想像自己也是神明的所有物。
因為我很特別,而且是令人喜歡的特別
我的存在、我的本質,是讓人情不自禁想接近的,像飛蛾被燈光吸引那樣。
而我也對這樣存在的狀態很滿意,「忠於自我地活著」就是我的放肆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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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已經滿足了。
好好笑,菜鳥B君已經完全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