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棻ㄦ★無性戀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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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會認為,既然已經是戀人關係,
那麼碰觸另一半的身體,或是被對方觸摸,都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不過,其實這是錯誤的想法。
只有在另一半完全允許的情況下,才能夠接觸他人的身體。
即使他/她碰觸你,是出自想表達愛意,但如果你覺得不舒服,就應該告訴對方你不喜歡。
不需要顧慮他/她為什麼會採取這樣的舉動,而是應該優先考慮自己的感受。
必須清楚表述哪些地方可以碰觸,哪些地方不行。
對於身體的重點部位,特別是男女的私密處,則需要更謹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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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想一下前面提及的戀愛的三大原則。
如果只是因為不想被對方討厭,而忍受你根本不願意的事,
那麼這樣的交往,對你來說是快樂的嗎?
當遇到忽視你意願的對象時,你應該立刻與他/她保持距離。
未經同意就觸摸你的身體,實際上是一種暴力行為,
繼續與施暴者約會,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同時也違反了戀愛三大原則的第三點。
有點好奇這本書的〈05 不想被觸摸──親密行為的界線在哪?〉,不曉得還有說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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