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植
1 years ago
【231113】
有人說,女性應該要強,有同等資格站在聚光燈下。但我不能因為個人性格因素選擇退居幕後嗎?只有表現型人格才是正確的女性嗎?
有人說,難道要女性捨去所有陰柔特質嗎?如今若是生理男性追求陰柔,進步派會給予他支持,但生理女性追求陰柔則會被質疑服從傳統,擁抱順性別特質應該受到不夠多元的譴責嗎?
有人說,被迫表現性感是取悅男人,但主動表現性感是迎合男性凝視還是身體自主權呢?而培養多元美感的同時,我們需要偽裝自己原本的審美嗎?
有人說,工作不該有性別標籤,但當女性仍選擇從事父權社會期待的女性工作時,如何判斷她是自願選擇的?還是她的成長環境讓她沒有意識到自己可以有其他選擇呢?
革命講求破立,需要足夠尖銳的新概念才有辦法刺破成規,先破而後立,如何立?如今女性主義是百家爭鳴,解答只有在重複辯論中才能逐漸明晰。
掰噗~ 期待
1 years ago
請專業的五樓回答 (p-un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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