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隨機殺人,尤其是受害者是小孩時,真的覺得好心痛,而且犯人自己也說了挑對象當然要挑比較弱的那個來殺,馬的,這樣就表示他意識很清楚啊,他知道怎麼做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哪裡思覺失調了,我就問他媽的法官,哪裡?
然後那個醫生敢不敢報出姓名?誰給你錢讓你開出思覺失調的證明?每個都犯案後再說自己思覺失調,他媽的怎不乾脆說這個島上的人每個都思覺失調,以後殺人就不用關了,放在大街上隨便跑,反正每個人都精神分裂
既然法官說犯人有教化的可能,麻煩以後讓犯人住進法官家,因為有教化可能啊,表示很安全,所以不需要擔心犯人還會再犯,請法官負起責任「教化」他,教化完後再回歸社會,他媽的別人家小孩死不完就對了
最後廢死可以洗一洗睡了,因為出事的不是你家的人,我就不信如果受害者是你家小孩的話,你還可以冠冕堂皇的說犯人也有人權不能判死刑,不管犯人的精神是正常還是有他媽的思覺失調,全部唯一死刑,一命抵一命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