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然不知道是第幾個午夜夢迴,手機的冷光映在床頭——03:47,張健行兩眼放空地盯著天花板,冷汗浸得他渾身濕黏,生理上的不適從來都不是難以忍受的,畢竟他可是警察。附骨的疼痛鑽入胸口深處,他咧開嘴角,似笑又似哀嚎,張著嘴幾乎要喘不過氣,他甚至不敢眨眼,深怕一閉上眼睛又會看見當時在泰北記憶中的最後一幕,小儂掙開他的手,義無反顧地朝前跑去,最後卻什麼也沒能留下,不,或許小儂還是留下了什麼,他瞥向床頭櫃上那枚扭曲的髮夾,半支起身子想要去拿,手肘卻被一陣刺痛給打斷動作,張健行伸手一探,粗糙的手感令他忍不住一再摩挲,他總是透過這樣來回憶當初那一小段日子,比起滿地盛開的罌粟、香脆多汁的蘋果又或是隨手買的髮夾,那些和記憶一起重疊在一起的部分都不是她,如果真要說,吉祥石才是小儂的代表物。
它粗糙卻溫暖,堅硬又固執,不被別人改變,只做自己的樣貌。
瞧,她們多像啊?
小儂把吉祥石給了他,於是他活下來了,陪著他的人卻不是她。
他甚至還來不及告訴她他的名字,不是Billy,不是什麼販毒份子,不是臥底警察,而是他這個人,張建行,他真實的一生。
他看著她僅僅是到小鎮就興奮不已的模樣,那時的她眼裡不只有光,還有他倒映在她眼中的樣子,所有一切陰暗的、不可見光的在此刻都被那份純粹給震懾。
他想,他跟陳Sir說錯了,在光明與晦暗之間存活的不是糜爛,也有像這樣純粹的眼。
他當警察,想要保護的不就是這樣的存在嗎?
販毒的都該死,張建行只能一次又一次的默念著這句話,模糊中他聽見志遠的聲音遠遠地傳來,這一切像是一場荒唐的喜劇,沒有人在笑,所有人都在為了他人懊悔。
「當初我如果死在香港,腿一伸眼一閉,好歹無名英雄碑還能刻上我的編號。」張建行的手顫顫巍巍,火打了幾次都沒亮,歐志遠緊緊摁住張建行的手,屋裡沒燈,無光的夜裡燃起一道火苗,神情晦暗不明,歐志遠面上的堅定看起來一如既往,似乎未曾猶疑,似乎那一切過去都只是屬於阿榮的劇情,與他歐志遠並無干係,他好像一直都是這麼清醒而堅毅,從相識之初就是這樣,可他做不到,他在痛苦與清醒間沉淪,像是要瘋了。
「阿行,別信任何人,信你自己,你沒做錯任何事情。」
「可我後悔了啊⋯⋯志遠,我後悔了啊。」
臥底警察不問來路,不尋歸處,他們只能一直前行,直至任務達成,直至所有骯髒的罪行都被法律跟制裁才可能停下腳步,抬頭看看眼前那片由同伴屍骨所堆起的湛藍天空。
「我們的路是沒有回頭路的,阿行。」
不知道是誰的歎息,張建行分不出來究竟是志遠還是自己的,又或是兩者皆是。
是啊,我們是沒有回頭路的,最好的結果也就是被寫在無名英雄碑上,那對他們來講已然算是善終。
他後悔的是身為愛人的張健行所抱持著的僥倖心態的愛與希望,他不後悔身為警察的Billy所做的任何行動與決策,如果真的要說他這輩子欠了誰,他想,那條命是他欠小儂的。
「我知道。」
下輩子,他一定還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