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手動備份一些看到覺得講得不錯的點ಠ_ಠ - 看了國民法官的那個報導...
latest #24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除了鄧如雯、趙岩冰,還有這案台南律師陳政宏:婦殺家暴夫,輕判2年半。本案情況特殊,一審地院裁判理由是? | 最新消息 | 免費法律諮...

起因為長期家暴導致女殺男只有這三案的狀況被法官認為情堪憫恕,只查到這三件,但是男殺女被減刑輕判的案子隨便查就超過三起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還告訴女人「通報11次但成效不彰也不算什麼,都還沒被逼到去住庇護所算什麼呢?」

多問一句就是在挑戰社會安全網的不可質疑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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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中山革命十一次成功常常被人拿出來講,不就是因為次數很多他沒放棄這點讓人佩服?(先不論真實性
通報十一次,難道就變成還不夠多?
真的是少開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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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至於保護令有沒有效呢?
要命夠大才用得上。

「昨更有警員爆料,陳女死前三天,警方才將其暴力前夫拘提移送地檢署,但當日就被以兩萬元交保」

性別人權協會:新聞

「新北市許姓男子對妻子恐嚇,妻子向法院申請保護令,許男不滿,去年3月間趁妻子熟睡時,持菜刀猛砍妻子,妻子忍痛閉氣裝死,趁丈夫離開時趕緊打電話求救,逃過一劫。許男一審遭判刑8年半,二審減輕為有期徒刑6年」

家暴夫收保護令暴怒持刀殺妻!妻裝死逃過一劫 判刑6年定讞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彰化一名男子黃添福(59歲)多次家暴紀錄,2年前因違反《家暴令》遭判刑仍未悔改,於去年再犯被妻子再度告上法院,黃男收到傳票後,竟怒氣沖沖的到自家工廠恐嚇妻子要同歸於盡,隨即就開貨車衝撞妻兒及妻子的友人,妻子當場慘死」

不滿妻告家暴開車撞死她 惡夫遭判無期徒刑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法院昨剛核發保護令,王嫌竟酒後帶著10歲長子闖進妻的公司,要求妻回家不成,瘋狂砍妻成重傷,連2名女同事、1名廠商也照砍不誤」

https://www.taoyuan-dete...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如果我是家暴犯,會很開心法庭重判,11次通報都沒辦法阻止施虐,證明肢體暴力與口頭虐待是有效控制對方精神與肉體的手段,而且責任極低,低到威脅對方家人安危就能逼他撤銷保護令,甚至責任歸屬還會落在檢討家暴受害者。

我不會被警察法辦及相關法律拘束,還會因法律潛台詞是鼓勵家暴犯挑戰受害者的底線,而感到無比安心。

法律表面禁止施暴,卻處處有漏洞讓家暴犯脫責,假如我是家暴施行者的話,還不感謝體制縱放親密關係中的施暴者嗎?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此案結果一出,除了讓更多受害者在本來就猶豫的「家暴受害者申請家暴令也會引起對方殺意,那我到底要不要申請?」

還多了「原來法律不可信任也不會反省制度缺陷」、「檢討自己夠不夠忍讓,忍到什麼程度才會被視為情堪可憫?」的疑慮,形成難以破解的習得性無助,以上便是各方要求完美受害者,卻輕放加害者的惡行所得出的結果。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這案子的關注度原本有機會促成體制反省、讓輿論焦點放在家暴受害者的困境、逼政府挹注資源改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處境、提升社工職場環境、補足人力、修改家庭暴力防治法缺失、提高保護令強制性及放寬預防性羈押的標準、限制家暴犯行動範圍避免其接觸騷擾受害者及其家人。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可惜法庭上的攻辯聚焦在季婦犯案手法如何聰明有計劃的險惡程度,如果他那麼聰明有智慧那為何通報11次卻沒一次成功逃離環境?
如果他求助的社福機構有效,為何沒辦法幫他脫離困境?
如果法律能有效嚇阻,為何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仍然猖獗?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國民法官居然聚焦在犯案手法有多縝密多惡質,幾位男性國民法官的眼界之小、立場之偏頗,令我見識到法庭上多元(X)男(O)意見如何有意識地偏袒男方。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檢方絕對是此案搞笑擔當,他對施以肢體與口頭暴力的人評價是「正直」的人,該檢察官對正直的定義真讓人不敢恭維。

該檢察官一再堅持季婦有住庇護所的選擇,那他曾為家暴者該強制被限制行為或監禁而努力過嗎?

挑柿子軟的吃就是在講這種人,體制之惡要歸功於這種檢察官。

身為社會安全網的一員接不住家暴受害者,制度聲稱的「接」住受害者比較像接球的接,接只是為了隨時準備把受害者打出去。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只能謝謝立法人員與職業法官以如此高明的手法,讓我們看到無論是受訓過的檢察官,或是未經訓練的國民法官,兩者水準如此接近。

立場如此貼近或許跟法律知識關係不大。

法庭上的性別比,與不同性別的生活經驗差異導致提出的問題種類引導案件討論方向,這才是影響本案判決的關鍵。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檢察及司法機關對預防性羈押之謹慎也可視為怕事多。
就連懂法律的執法者都深怕自己惹上一丁點麻煩,卻無法同理家暴受害者何嘗不想惹禍上身的處境,這是檢方對長期被家暴的弱勢方要求過高的惡,同時也是雙標之惡。

何況長期被家暴的季婦還得擔憂保護令禍及被對方威脅不利的家人,才會被迫撤銷保護令。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遑論此案的已故當事者被通報11次都沒有強制且有效的實質保護介入阻擋,這是法律漏洞、公權力失能也是執法單位失職。

檢察單位並未認真處理該預防性羈押的對象,深怕自己手髒乾脆不動手,不願意承擔名聲被質疑的風險,還把如何對應家暴者的責任丟回家暴受害者,顯見造成季女淪為一忍再忍,忍無可忍的處境是檢警法三方促成的,不反省體制缺陷,還利用法律專長在法庭上扭曲季婦的處境,這何嘗不是以自身優勢欺負弱勢方?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檢察官如何看待、職業與國民法官如何審判此案,會影響社會對親密關係受害者處境的走向,體制不藉此檢討,就不用被質疑立法者對家暴法律的天真,更不用被檢視執法者的缺失。

或許正是這些人拒絕省思的傲慢,才讓反省多只停在紙上表演。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其他地方看到的留言:
男性理性的話 ,怎麼會有那麼多性侵、殺人?而且男性的受害者大多也沒有長時間被虐待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光是勞基法擺在那邊,仍然很多勞工都不敢選擇勞檢
因為怕沒工作、因為怕被秋後算帳、因為還有房貸要繳blabla
何況是家暴?
在一起37年,丈夫怎麼可能不知道她身邊有什麼人或資源,怎麼可能不會害怕丈夫傷害他們,怎麼可能不會有顧慮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this is 理性!!
男性很理性的家暴了四十年
女性很不理性的在被家暴四十年後行兇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補充男性殺人犯減刑理由

懷疑被綠!台中狠男70刀殺妻 輕判14年定讞
李男甚至在犯案前傳訊息給呂女,「我也不要兒子了,讓他回歸大自然吧」、「我無時無刻都想殺人、越想越興奮、甚至會高興」、「不然4個一起、他們也不會痛苦、長大也不會面對這些事」,透露出自己對行凶一事,早已計畫周全
(中略)
台中高分院二審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李男情緒障礙早已存在,且足以達成精神疾病的程度,認定李男犯案是因為案發當時情緒反應更有關聯,念及李男犯案時僅30歲,無任何前科,雖一時衝動鑄下大錯,不過李男負擔家庭經濟大部分支出,不是不顧家、遊手好閒、自私自利的人,並不是無教化可能,改判14年徒刑;檢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補充男性殺人犯的減刑理由擔心臥病妻拖累女兒 醉翁情緒失控砍友殺妻- PHEW!好險網更一審法院審理後,考量他突遇重大事故,又因罹患慢性酒癮,衝動控制較差,且犯後獲得妻子及女兒原諒,因此輕判2年(*此為殺妻未遂的刑期)。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經過這案子後我根本不知道還能不能建議家暴受害者去通報跟申請保護令

申請保護令反倒增加人身安危,隨便查就有因此被撞、被砍、被殺,一申請連親朋好友跟同事都有可能遭殃,這到底哪門子的保護令啊?申請比沒申請還慘。

何況本案如果沒申請過,還不見得會被法官懲罰「國家提供社福資源,但你不識好歹,不知領情,所以多判2年2個月」

如果動用社福資源成為增加刑期的條件,那政府一開始要講好啊,這樣大家才知道不該叫人去申請,畢竟效益很差用了還要承擔額外責任,被家暴已經夠衰了,連申請家暴令都是誰去誰倒楣。

https://images.plurk.com/79mGUvvGiZCN0hJPmRqTgo.jpg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懷疑外遇、預謀殺害家人:「我也不要兒子了」、「我都按部就班想得很周到,計畫再計畫」甚至傳送「我無時無刻都想殺人、越想越興奮、甚至會高興」駭人訊息。
手段兇殘:女方過程中不斷呼救,包括2名幼子也哭喊:「爸爸不要」、李妻頭頸被砍26刀、軀幹22刀,雙手22刀,全身70處刀傷,肝臟及肺臟都被貫穿,送醫後因氣血胸、肺臟扁塌及腹腔內出血而休克,呼吸衰竭死亡。
有一隻鶴在飛
11 months ago
續上
一審:請求量處有期徒刑20年。

二審:減至14年定讞,以下粗體字與本案季姓婦人所述情況相同,原因如下:法院依據醫師鑑定,認為李男自2019年年底,開始出現妻子外遇的「嫉妒妄想」,對此想法深信不疑,即使妻子多次否認、解釋,或經過精神科醫師解說,也沒改變想法,因為堅信妻子外遇,李男也衍生出憂鬱、失眠、注意力無法集中、無望感、自殺意念、疑似幻聽、失現實感等症狀,多次嘗試自殺,刺殺妻子後,也企圖以切腹自殺方式結束生命,精神疾病導致他犯案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減低。

此外,法院認為李男負擔家庭經濟大部分支出、非遊手好閒、自私自利之人,此案是社會、家庭悲劇,李男仍有教化遷善可能,因此最高法院依家暴殺人罪判李男14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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