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不法關說罪,目前我國不法關說是沒有罪的。
2.黑金槍毒詐的刑度要調,而且現在科技進步了法條卻沒有跟上,有些高科技設備採到的證據是不具效力的,必須修法。
3.目前我國在假釋與否除了一個標準的過半刑期以外,還有政府可以伸手調整的空間,所以有關係的人可以關沒過半就出來了喔。
4.棄保潛逃沒有成本,被抓到的也不會另外增加刑期。外役監就......我相信大家略知一二。
5.吹哨者保護法很重要,不然有很多違法的事情抓不出來;妨害司法公正......請搜尋「邱太三」
以上有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也有民進黨競選時的主張,更是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