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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1 〉⠀⠀⠀根據過往履歷,艾格妮絲與費邊‧格里芬和安道爾‧阿希斯曾經被同一位導師共同教導,三人在黑門山教堂同居了數年,一同成長,在安道爾和費邊升上大學後分居,即使如此,三人在分居之後,仍然保持著一定程度的交流,直到費邊的降級事件發生為止。
⠀⠀⠀該案起初由艾格妮絲接手,進行初審,一審判定有罪,判處其應受主的洗禮與淨化,於聖地進行三十日的苦修,以懺悔自己犯下的罪過。
⠀⠀⠀從訴訟事件的記載看來,艾格妮絲顯然有意從輕減輕費邊的刑罰。然而,此案件遭到審判者安道爾重審,二審改判處剝奪其聖騎士身分,並在得到主的審判前不得再度獲得聖騎士之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