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福利和動物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動物福利是為了減少動物不必要的痛苦而存在,並不反對經濟動物、食用動物、安樂死及撲殺。但動物權則是上升到人類和動物皆是平等的道德理念,也因此持動物權主張者會認為動物皆有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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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台灣的動保環境現在處於不上不下的位置。零安樂死是不符合動物福利的,但放養或是任由遊蕩貓狗在野外生活也不符合動物福利。
至於認真持動物權主張的人,在台灣我覺得是少數,因為他們並沒有進一步的提出如何執行。也就是完全禁止食肉,或是利用經濟動物。
只是許多人對於流浪貓狗特別有憐憫心,這也形成為何貓狗具有特權的一個問題。甚至他們很少去理解貓狗在野外生活,究竟是不是對貓狗好。
動物權的問題是沒有考慮生物鏈與生態系的構成,以及法律的編制。這些人對「動物」的生物學理解也十分薄弱,有時候甚至會說:微生物不是動物。他們認為自己理性,卻從來沒有檢視根源的學術問題。
虫也看到不少素食者支持以破壞、傷害等行為拯救動物,這是動物解放陣線的做法;他們最近增加了第五則條款:做事前先想後果。但很可怕的是這麼多人認為用暴力解決問題是正確的。
虫也不覺得暴力本身真的有問題(自然界沒有定義對或錯的東西,虫也都認為是人類的想像,而且虫也沒有道德感),但問題是,這會讓虫也未來活得不安全。所以虫也反對社會性暴力行為。
他們主張:任何學說一開始都是脆弱不完整的。所以該做的事情就要做。
現代人具有十分完善的科技,不完整就試著讓他完整啊。不過動物權倡議者也會使用自身的影響力,買通實驗室做假研究、或者具有強烈目的性的研究。
虫也不相信無法衡量的情感與道德,但每一個人類個體都是一個宇宙,相信對於某些人而言,實際見到嚴重的後果比看到數據更有說服力。至於怎麼樣的嚴重後果可以展示給他們看呢?也許可以從他們刻意操作的血淋淋影片提供給小孩觀看後,小孩的精神創傷紀錄開始。
好吧,我剛剛才知道TETA同時推動動物福利和動物權……
少數的定義是什麼呢?同溫層物以類聚,虫也曾有幸參與素食圈與新食物圈,卻窺見其中激進派是何等具攻擊性。
但不精確地講,虫也同意道德素食者(aka不尊重生態系的人)是少數。
他們的理由經常是為了減少生物受到的總痛苦,因此將其他生物與其他的道德形式劃分為「次要優先等級(而非完全不重要)」。對於某些人來說,辱罵他們「不尊重植物權、古菌權、菌物權、原核生物權」是沒有意義的。
我的論述也沒有很好……不過我覺得依照動物權的方式運作,恐怕連禽流感都很難處理。
因為禽流感沒有動物疫苗。動物也不會繳稅,或是表達意願說自願加入疫苗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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