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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早上,想說時間還早,把車身上的髒污擦掉了,殊不知是把護身符給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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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照例走小巷,在小小的路口和阿北發生擦撞。
其實若是年輕人,只要稍稍偏一下車頭,兩邊都沒事,但阿北不知是沒法反應還是想碰瓷換車,硬是上演了一齣大戲:龍頭拿不穩所以車倒了,因為車倒了所以人也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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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我按了剎車,人從座墊上滑下來,龍頭抓穩了人車無事,就撞到了肚子,還好有庫熊⋯⋯
接著阿北就開始了我騎5、60,他騎10左右⋯⋯硬是指我超速。
明明才從巷子確認無車才轉進來,誰一下會飆到5、60?
現在才想到維持速度10反而是件辛苦事,對人對車都要有相當大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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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忍不住回嘴,兩邊都一樣狀況,他可以10我就是5、60?我車上可是液晶螢幕,顯示的也只有20左右。
他就開始說我囂張,要報警處理。
既然話都說到這,那我就聯繫主管說今天會晚到。
才打字到一半有車要過,阿北說他拍了照,先讓道給其他車,接著要我把聯絡方式留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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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我沒給,要聯絡也應通過第三方,而且這也不見得是我全責。
路口很小,就一巷弄交接處,正常人兩三步就走過的一個巷子,也許就他太慢了加上反應不及才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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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阿北就一直跳針說我車速快,然後報警電話是我打的。
在我撥通電話後阿北的氣燄突然消了,說他還要去送菜,耽擱人家不好,就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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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這哪招?
我警都報了⋯⋯總不能讓人覺得我是浪費公帑的人吧?
只能乖乖等警察來,46分發生的車禍,50分通報,警察先生大概51分左右到,負責車禍處理的,因為他是唯一開車的,56分才到現場。
寫起來很短的時間,當下覺得時間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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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結果很無言的留了記錄,也不是要求償什麼的,就怕阿北一時心血來潮就想弄人,現場有第三方來檢視過了,就算事後誇飾,我也有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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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應該拍下對方的車子的!連車牌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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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後來和小豬說了,小豬回:會不會他是騎車刷臉的那種?
所以後來才說要送菜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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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其實有可能,但警察先生說那個巷子沒有監控,也很常發生車禍,所以,就不該擦掉那處污漬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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