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vin 覺得
1 years ago
綠色和平本來就是行動組織,捐款的用途就是要養人動手做事的,怎麼會拿去跟捐款用來要分配救濟跟買物資的組織類比,兩者就不同目的怎麼比⋯⋯

就算是捐給本土的環資或荒野,也是要養工作人員來做事啊,要不然要直接拿鈔票去貼在海岸、或者用鈔票黏成盾牌阻擋開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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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綠色和平做了什麼事XD
如果紀錄是政治傾向過份明確的組織,在戰爭將至,會被人指著是沒辦法的事
Irvin
1 years ago
catsummery: 不是不能質疑他們,但要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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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
1 years ago
人家收入百分之百來自於個人捐款,對方對非捐款人老實說一點責任都沒有
irvinfly: 是啊,所以我評斷一個組織,只看他做了什麼事
irvinfly: 組織對自己的口號應該還是有點責任啦,我很期待追求減碳的團體去對超會排碳的國家施壓
Irvin
1 years ago
catsummery: 他是私人團體,道義跟法律上,對沒捐款的人都沒有任何責任喔
irvinfly: 換句話說,綠色和平在攻擊台灣政府,是因為對他的金主負責?
Irvin
1 years ago
catsummery: 捐款人是他的金主沒錯,他只需要對金主負責沒錯。
至於你的第一句話我不予置評。
Irvin
1 years ago
所以我打電話進去罵人(禁塑膠杯換紙杯的事),也是以捐款人的身份去罵的
獨夜 x 月
1 years ago
罵了也沒有用啊,哈哈哈哈
我現在的薪水也是從捐款來的,不過至少我這邊言行如一,表裡相符
金主認可我組織的準則而捐款,我依照組織的準則做事
如果不透過組織的準則而直接對金主負責的話,這組織的準則有什麼存在意義?騙人不識?
Irvin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以今天的案例來說,使用非暴力的手段(衝進去立院沒打人),提倡與符合目的目標(海洋保護區立法),我覺得沒有違反「非暴力直接行動」的章程。如果大家覺得他們太激進,那就是誤解,這本來就是個異議組織。
這次的案例我是覺得沒什麼啦,完全沒什麼
不過他們過去也是做了不少各種事
所以回到我第一句,他們做了什麼事
是可以抗議,但如果有明確傾向,那就沒辦法說人家怎麼看
順帶一提,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 立案核准文號:衛部救字第1071363558號
至少台北中正區的這個不是私人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基金會,每年要交報告給主管機關的
00
1 years ago
綠色和平喔……
破壞古蹟 破壞飛機 用捐款拿去炒作歐元賠了一堆
很多是增加社會成本的行為 不是跟捐款人交待就好的事
反正以前也是支持過 但後來對他們印象蠻差的
而且以前找工作的時候常常看到他們在徵人街頭募款 薪水還不錯
就覺得有點荒謬
有種 捐款都是用來聘人爭取更多捐款的感覺
獨夜 x 月
1 years ago
我是覺得,一個NGO要負責的對象不是只有捐款人,而是整個社會,尤其像綠色和平這種是影響整個社會的「NGO」,不是僅有少數人的那種。

他要對全體社會負責,就如政府對人民負責一樣。
Irvin
1 years ago
民主社會中,任何人都有提出政策意見的自由,倡議組織就只是收取捐款人的錢,提倡符合自己的利益或目標的的政策,就跟一般商業公司的政策說客或民間智庫差不多而已。沒有拿到一分一毫的稅金,我不覺得有這麼偉大到要對全社會負責。
Irvin
1 years ago
立委跟政府才需要為同婚專法負責,我並不認為提倡民法同婚的熱線、或反對民法同婚的萌萌,需要為了同婚制度向整個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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