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散
1 years ago
【推理相關雜談-亂聊密室】
對於「這是不是我喜歡的密室推理方向」,我有一個蠻主觀的思考前提,就是「認真思考的話,這個密室有沒有其存在的意義」。有或無,對我來說是有決定性差異的。出發點不同,推理的方向也會完全不同。

「無」的狀況是什麼呢?如果現場死者看起來明顯並不是自殺的,那麼密室的存在就沒有太大意義。
如果死者看起來是自殺的,那麼即便存在一些疑點,但現場既然不可能有他人進出,那也只能以自殺結案,因此這種密室是有意義的。但要是死者明顯不是自殺的,那麼警方依然會先對存在動機的所有嫌疑人進行調查,密室本身並不會排除兇手的嫌疑。
如果認真以現實角度考量,只要警方鎖定了嫌犯,剩下的問題其實只是「能不能起訴」,而不是「能不能真的解開密室」。
latest #15
廣陵散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我很喜歡看介紹真實犯罪案件的影片,事實上在現實案件中,「即使案情中有無法解釋之處,檢方依然先起訴再說」的情形,一點都不少見。不如說,許多已結案的有名案件,其實也都還有很多難以解釋的疑點,多多少少都有點羅生門。對法官與陪審團來說,要在無法完全確定案發經過的情況下,給兇手判有罪,本就是常態。
假設今天出現了所謂的密室案件,死者明顯是被殺,也鎖定了嫌犯,但被殺時段的現場看似沒有被人進出的可能,那麼首先我認為,警檢還是會起訴,而對於這些無法解釋的部分,可能就是模糊帶過,更甚者搞不好會選擇性的隱瞞現場資料,甚至竄改現場紀錄,以求至少能提出一個可行的犯罪經過。
廣陵散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稍微對此多談兩句,在推理作品中很常見到的「鎖匙只有一把,卻在密室內被發現」的這種狀態,我覺得就現實角度而言,意義也沒很大。因為就算客觀現實如此,真實情況中,你也非常難去排除有其他開鎖方法,或是鎖匙有被複製過的可能。
假設你用了什麼魔術機關手法,把僅有的一把鑰匙從外部送進屋內,檢方其實也不需要去破解魔術,他只需要在法院上說,兇手可能早就複製了一把鎖匙,或兇手用了開鎖工具就行了
當然辯方可以聲稱這個鎖無法被強行打開,鑰匙無法複製等等,但這在法院上就只是「辯方的說詞」,辯方請來的專家與警方專家的見解相悖,本就是理所當然。法官與陪審團會不會買帳,是完全說不準的。
廣陵散
1 years ago
也就是說,對於兇手而言(假設他本就是動機最明顯的人),就算密室沒有真正被破解,也很可能無法讓他逃過制裁。密室畢竟不具備不在場證明的這種效力。反過來說,假設兇手是本來就很難被懷疑到的人(比如隨機犯案或雇傭殺人),又沒有在現場遺留任何證物,那麼密室的存在就更沒有意義了,純粹是畫蛇添足。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現場的犯案經過如何的一目了然,都是極難抓到犯人的。

越複雜的計劃就越容易有細節出錯,如果有把握不留下證據,或是身分不會被警方掌握,那麼越單純的犯案方式就越好,拐彎抹角殺人反而大幅增加出現紕漏的機會,也增加了留下證據的可能。
立即下載
廣陵散
1 years ago
總之,從現實角度來看,除非你能把死者弄成看起來像是自殺,那麼密室可以說是基本上沒有意義的,是不合理的。
我的這個觀點也並不新奇,事實上在很多本格派作品裡,甚至在早期的柯南,都有提到過這點。假如不考慮這些,那就只是「為了密室而密室」,純粹淪為推理迷的解謎遊戲,至少對我而言,我就很難太認真看待這類作品。

因此,對我來說,往往一個好的密室推理故事的前提,第一個思路的方向就會是「明明死者不是自殺,但為什麼這裡會是密室?」
比起執著於「怎麼做到的」,真正的解謎方向其實是「為什麼會是這樣」。而了解了「為什麼」,手法的問題也就隨之迎刃而解了。
這樣的作品,總是比較能對我引起共鳴。
廣陵散
1 years ago
從這點出發,這種密室通常只可能是偶然形成的,抑或是「有必須成為密室的其他理由」。常見的情況大概有這些:
廣陵散
1 years ago
1.「出於某種原因,死者在死前自己把門鎖上」
在這類安排中,死者「為什麼要這樣做」的動機才是重點,其合理性與戲劇性,也是小說優劣的決定性之處。
廣陵散
1 years ago
2. 計畫出錯。
在這裡我可以稍微延伸討論兩句,很多人可能會認為「不可能犯罪」等同於「完美犯罪」,但在我看這是恰恰相反的。真正的完美犯罪,應該是讓警察可以直接快速地以自殺結案,或是引導警方逮捕錯誤的對象結案。不可能犯罪,這意味著警方沒辦法結案,那麼案子就會一直查下去,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後,都有可能被翻出來重新調查。要是運氣好,或許是有新證人出面,或許發現了當年遺漏的線索,或許科技探案技術進步,都有可能事隔多年偵破案件,這樣的實際案例也不少。
也就是說,「不可能犯罪」意味著兇手永遠無法高枕無憂,永遠都不知道案子會不會哪天就被破了,而這正因為案子是「無法解釋的」,所以無法結案。
廣陵散
1 years ago
密室殺人,也屬於一種不可能犯罪,因此也能套用同樣的思路。一個足夠理智的兇手,從一開始就不會把案子設計成不可能犯罪,正好相反,他應該要把案子設計成看起來馬上就能偵破,這樣一但結案,他就可以安心了。
從這個思路出發,為什麼案子裡會出現「不可能」的狀況呢?這很可能就是凶手的計畫出錯了。在其他類型的推理小說中,出現諸如屍體直接消失在現場之類的現象,也很有可能是兇手的計畫出現失誤,因為兇手「本來是不會這樣安排的」。
廣陵散
1 years ago
舉例來說,假設兇手原本想把罪名轉嫁給A,設計在死者的死亡時段,跟死者共處一室的人就只有A(至少設計成看起來如此),那麼既然沒有其他人有犯案的機會,死者又明顯是被殺的,警方自然也只能優先把A視為兇手。
但出於什麼原因,計畫出錯了,A在那天並沒有出現在那裡,於是現場就變成「不可能犯罪」的樣貌: 死者明顯是被殺,但現場卻是密室。
廣陵散
1 years ago
3. 除了脫罪之外另有目的
這邊舉個簡單的例子
如上面所言,死者明顯是他殺,但現場是密室,以「讓兇手被排除嫌疑」而言,這意義不很大,但卻也不是完全沒有意義。
如果兇手是死者的親人,殺人的目的是保險金,那麼死者就必須是被殺的才行,布置成自殺就沒意義了。由於兇手本身動機明顯,警方也必定會第一個調查他,在這種狀況下想要被排除嫌疑本就不大可能,因此以「會被懷疑,但不至於被定罪」為目標,才設計了密室。
這作法不能說很可靠,只能說給調查與起訴增加了一些難度,如果警方無法給出一套犯案經過,也缺乏直接證據,那還是蠻有希望在法院上逃過制裁。
廣陵散
1 years ago
假設兇手真的非常需要那筆保險金,又沒有別的辦法,那麼至少邏輯與情理上,這種狀況可以說得通。不過就我自己的觀點,行有餘力(?)的話,還是把現場塑造成被強盜殺人之類的情況會更好,讓警方有一個錯誤的調查方向。
廣陵散
1 years ago
4. 密室的存在另有其「必要性」,抑或是密室本身只是個障眼法
這是我評價最高的一種密室設計了,用了這種思路的情況我曾看到過不只一次,但可惜的是目前還沒看到過用的很好的例子。如果有機會自己寫推理故事的話,這大概也是我最想挑戰的一種方向。
廣陵散
1 years ago
這邊我無法舉出直接簡單的例子,但我可以給一個思路。早年的柯南有很多用錄音帶或錄影帶上鎖的密室案件,利用機器會把膠捲捲回去的特性,來轉動門把上鎖,或是把鑰匙帶回室內。假設今天,警方在密室裡調查了錄音機、膠帶等等工具,推理出了密室上鎖的方法,同時也得出「兇手為了創造密室,使用了錄音機的回帶功能」這個結論。
而現在我所提出的思路,就是把這個狀況反過來思考:兇手真正的目的其實就是「使用錄音機的回帶功能」,為了不讓警方看出他這麼做的背後目的,所以才把現場布置成密室,為的就是讓警方覺得兇手使用錄音機是為了「製造密室」,而不去深究其背後是否有更深層的理由。
廣陵散
1 years ago
至於為什麼兇手為什麼非得使用錄音機的回帶功能,這背後的理由是什麼,這就要看作者自己去設計了。總之思路是這樣,能否用的好就看作者的創意了。
廣陵散
1 years ago
大概就這樣(?)
上面講了很多我偏好的密室推理方向,但其實這也不意味著我就完全否定那些,一定程度上忽略動機的合理性,「為了密室而密室」的純解謎類型啦。單純把機械式密室設計寫的好,這確實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有其無可取代的趣味存在。
下次有機會可以再談談我喜歡的這一類作品中,我喜歡的密室設計種類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