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話術
昨晚接到一通電話,這位長輩是爸媽多年的朋友,透過參加道場的法會活動認識的。電話開頭,先確認我人所在地點,是不是一個人在家(方便他洗腦)
提到糧食綜合契約,阿伯說,因為購買有年齡限制,15-65歲間,希望可以以我的名義購買、他負擔全額,一次繳清28萬台幣的方式,贈送到想贊助的佛學院,同時照顧農民
方案內容是每個月送10斤米,或者不想吃米,另外有17種農產品供選擇,並且在購買人過世時,負擔客戶的喪葬處理。
我先算給阿伯聽,一個月6kg的米,台灣米一包2kg算150元好了,一年份的米也才5400元,想照顧農民,可以直接購買農會產品,再自行捐贈就好,為什麼要透過第三方合約來做這件事?而且用我的名義,還得交出我的個資,怎麼想都有風險啊
latest #8
乍聽之下很美好,但是看了太多假消息,養成萬事google的習慣。一查發現,這家金豐禾企業提供的麗池糧食綜合契約,不論包裝多美好,一旦包含喪葬服務,就屬於「生前契約」,只能由政府登記核可的保險公司販售。
違反保險法、喪葬管理條例,以及涉嫌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繼續追資料,107年內政部曾公告此公司違反喪葬管理條例(雖然公司聲明提到沒有販售生前契約)
長輩提出的願景,類似「公益信託」,這個也必須由政府登記核可的公益單位才能執行。
多方查證資訊保平安。
就算是認識多年的朋友,提出的每件事也要自己查核,well,誰知道對方有沒有被騙、或跟著來騙人呢。
#動動手指隨時谷歌
謝謝分享
,路過河道看到這個很實用
只是很好奇您的父母知道這件事嗎,希望這位阿伯不要繼續洗腦其他認識的人成功..
mikatsuki2017: 不客氣,我再追資料查了一些東西,這家直銷超可怕的
我爸媽知道,一跟他們提起這件事,他們就說多年前其他道場認識的朋友就被阿伯拉過了...應該有成功案例,不然不會一直拉人
更新,google查詢司法院判決書時,先以「金豐禾」做關鍵字搜尋,發現該公司改過名稱,原名「翊凡金」企業公司
司法判決書內容,金豐禾企業公司原名翊凡金企業公司,在民國93年時,於行政法就有違凡殯葬管理條例的案件,公司一路上訴,民國97年上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
很多年前就被法院判定違反殯葬管理條例了😱
判決書還有董事長帶黑道逼欲離職員工簽本票被起訴的案件(??
續)
翊凡金公司跟多家保險公司簽約,以公司團保名義,客戶加入會員之後,使用客戶個人資料進行團保,保理賠40萬元的保單
但是簽約時利用話術,並沒有跟客戶說明清楚,僅告知客戶不需要提供健康聲明、簽名即可。應由客戶本人填寫的資料由翊凡金業務再次修改,交付翊凡金公司團保
和翊凡金合作的中X人壽等保險公司,淪為再保險公司
等客戶身亡後,因為翊凡金公司以客戶資料保公司團保,向中X人壽等保險公司申請40萬元理賠
再將申請到的保險理賠金的其中一部分金額,12萬交給客戶、5萬元辦喪事,剩餘的團保理賠金額由翊凡金收走
翊凡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給客戶的錢並不是翊凡金自己出的。公司轉介客戶資料保團保保險,沒有誠實告知客戶、以及和公司合作的保險公司
翊凡金公司被起訴詐欺罪、違反公平交易法、業務侵占、保險法、常務侵占等罪名
續)翊凡金跟客戶渲染的內容,提到會處理喪葬事宜、客戶過世時原本繳的費用可以拿回來
客戶過世時拿到翊凡金返還的錢,10幾萬的金額,都不是翊凡金自己出的,是翊凡金非法取得、再交付客戶
判決書非常精彩,到中國跟香港開子公司,買機器低價購入、再跟總公司高報賺價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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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沒有全部看完,有興趣的人可以搜尋看看
查了覺得好可怕,我以後認識人知道姓名跟公司,決定要先查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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