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鴨鴨
1 years ago
一些碎碎唸
掰噗~
1 years ago
是阿~
黃鴨鴨
1 years ago
法律事項法律解決。
法律當然不是萬能的但名人把家事丟出來讓網友公審感覺就別有用意,畢竟就算後期法院判出來名聲也毀了。
黃鴨鴨
1 years ago
法院判無罪不代表該行為就ok。
畢竟法律是最低階的規範,立法實在是趕不上很多網上的犯罪。看有些營銷號對自己沒被告成就開始耀武揚威了,不違反不代表該行為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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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鴨鴨
1 years ago
只是看到一些比較扭曲的觀點所以打了抒發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