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浚暐 分享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僅自己可見)
星巴克買一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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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16
李浚暐
2 years ago
法院回來路上看到店家宣傳海報便買了兩杯大杯熱拿鐵,本來想說多一杯請事務所助理、或是其他人喝就行。

沒想到助理小姐說,天氣熱、不想喝熱的,問可不可以換成星冰熱。

欸不是小姐,妳沒看到我已經拿在手上了嗎!
李浚暐
2 years ago
……其他人也在忙,最後落到我自己辦公桌上。

看著那兩杯超大杯的溫拿鐵,我想控告星巴克歧視單身族群。
李浚暐
2 years ago
#把星冰樂打成星冰熱了
#一點都不樂
#咖啡因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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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SU
2 years ago
這種買一送一的活動很讓人哭笑不得
李浚暐
2 years ago
hisaK: 有個理由請客也算是好事?下次要問喝的人想喝什麼才對🤔
537
2 years ago
一邊工作一邊喝可能就喝得完
我之前是這樣在一天內幹掉三杯大美式的
李浚暐
2 years ago
jn0fu: 三杯太可怕了。
我是準時下班回家派,今天恐怕是只能帶一杯回去……晚上喝咖啡不好吧?
537
2 years ago
準時下班回家.....真好啊
嗯,晚上喝好像不太妙 但不喝就換我的薪水不太妙了
537
2 years ago
如果你沒差 咖啡還是冰到明天喝吧
李浚暐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jn0fu: 準時下班是勤勞基準法規賦予勞工的基本權利,責任制是部分雇主的陋習,請問您有領到加班費嗎?

另外、當醫師的朋友說隔夜咖啡特別是含奶加糖的拿鐵,容易滋生細菌,叮嚀我千萬不要再喝,所以如果下班前沒有人要接收這多的一杯的話,就只能送給轉角街頭的遊民了。
537
2 years ago
加班費.....我沒拿過 主管說大公司沒加班費很正常 大家一起努力讓公司賺大錢才會有加班費
我沒待過大公司....我以為一般都是這樣
李浚暐
2 years ago
jn0fu: 在沒有約定責任制和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超出一般正常工作時間即視為加班,需給予加班費。

根據韓國勤勞基準法第50條規定,勞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沒有聽說過公司規模會影響法令涵蓋範圍,建議您如果超過時間仍在工作,可以主動向老闆爭取權益。
537
2 years ago
啊...不過我是台灣人耶 不知道法律有沒有差
但謝謝你告訴我這些,我查完資料就跟我主管談談看
李浚暐
2 years ago
jn0fu: 祝您順利,另、咖啡不可以隔夜喝也盡量不要超過三杯,分享給您需要的友人吧。😄
537
2 years ago
gwei_Li: (537 對你的留言按讚)
李浚暐 正在
2 years ago
下班,空腹喝咖啡似乎不太好,順路買個麵包給街角那位大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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