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跟騷法宣導想到昨天好像看到一篇新聞標題是“青少年要怎麼追求喜歡的人才不會觸法” 就覺得是以前普遍追求的手段都違法嗎
多少有一點吧?現在去看以前年代的文章真的常常有「哇!」的感覺
比如說天天去對方工作的門口等他下班
突然感覺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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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言小的內容好像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