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辰
3 years ago
【hate】

我就是……想要抱怨一下,對。

今天回家看到一張罰單,是被民眾檢舉騎行上人行道違規,但才看沒幾眼就發現照片的不對勁之處並回想起當天狀況:照片上鄰近的機車騎士皆明顯靠右,包含我在內有不少人「停」在人行道上,並排右側的騎士正回頭查看後方路況,因為當時有一輛救護車從後鳴笛駛近。
簡而言之就是大家為了禮讓救護車被檢舉魔人拍照警方還無腦的受理並寄出罰單了。

作為警察對於該照片畫面是否有所異常、不同於一般違規情事毫無懷疑,也不先去查證,就這樣來什麼罰什麼請問到底是有多缺業績?查了一下此類案件申訴居然還要民眾自己提供該救護車號,又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加裝行車記錄器,也不可能無聊到看到救護車就去背車牌號吧,僅憑那一小段又要怎麼判別到底是從哪裡出勤的救護車可以請求協助,這不叫擾民什麼叫擾民。
林語辰
3 years ago
幹真的有夠不爽,整個申訴流程冗長不便到極致,從事發到現在都過小半個月了也不知道路口監視器紀錄有沒被洗掉,甚至如果那個路口監視器壞了呢?民眾只能自認倒楣嗎?

臺灣警察名聲臭不是沒有原因啦,一堆沒有腦子浪費納稅錢的白痴整天只會躲路口賺業績,也不會好好處理問題。前幾天在西門還遇到警車臨時切路邊停車,也沒鳴笛也沒打方向燈就這樣突然切車道,搞得後面汽機車只能配合他急剎差點變成連環車禍。幹自己都做不到遵守規則憑什麼當執法第一線啊,爛透了fuck

上班已經很累還要處理這種爛事,奇怪欸警察真的這麼好當喔都不用腦欸,該懷疑的時候不懷疑不判斷,不該懷疑的時候又愛問質疑報案人,幹真的浪費社會資源,路邊賣陽春麵都比你有貢獻。
夏慕雲
3 years ago
通常被舉報的都會讓人很OOXX,之前我和家姐出門時也是被拍一張紅燈右轉,但舉報人除了紅燈右轉外還加列一項未打方向燈,所以一案二罰,整個超幹的,兩張加起來等於一張闖紅燈的罰款了,超吐血。
夏慕雲
3 years ago
重點是那是在大寮一個除了上下班時間根本不會有人車的道路,平時根本沒看過有人停紅燈等右轉,那天很明顯就是開車的被機車搶道而去檢舉的,收到時超不爽的,但又因為有發生事實,只能一邊吐血一邊去繳兩張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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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辰
3 years ago
sharoy: 這種民眾檢舉的真的很多都很無聊欸!收到真的會吐血三升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