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都市景觀做很糟糕,連觀光區都沒有明確法規管理市容。就算有法規規定(比如說騎樓不可以封起來),請里長、議員去鬧一下市府就不敢抓了,法規根本是擺設。
想賺觀光財,視覺品質不提升是很難給觀光客留下好印象的,提再多振興觀光計劃都無法培養回頭客。
最近在碰到跟市區街道景觀的案子頭都很痛。公務人員是不敢懶得自己去逐戶調查居民意見的,都丟給顧問做,於是我們就必須去面對那些真正的刁民……台灣最醜的風景真的是人,找到機會就想用鬧的撈點好處,把會吵的孩子有糖吃發揮地淋漓盡致。
然後刁民還真的有糖吃,因為政府超孬,孬得我自己都想當刁民了。
說回視覺品質,最近想改善一下自家的軟裝,光是提到要丟東西、花錢買東西,就被家人打槍。怎麼說呢,某些老一輩的人會覺得想提高居住品質,就要換好一點的房子,而不是花時間花錢整理改造,殊不知再好的房子,都會被住戶的無心經營而變醜變危險。
過生活錢是無論如何都得花的,與其在房子貴森森的時候換房,還不如把自己現在住的房子照顧好。
我朋友上班會經過城中城,她最近說大老遠就會聞到濃濃的燒焦味,她一想到那個味道是很多人消逝的生命和安家之所就很難過,所以之後都繞道走。
然而這座城市還有多少這樣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