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潑漆案】
我是慈湖潑漆案的義務辯護律師。歷經漫長的三年半訴訟、今日的馬拉松最終言辭辯論之後,二審審判程序終結,將在 11 月 17 日宣判。
這是事實審的最後一次審理,法庭旁聽朋友坐滿法院的最大法庭旁聽席。行動者們的最後陳述,描述身為台灣人對於過去歷史的傷痛與對自己國家的想望,也聽得連身為辯護人的我都有點熱淚盈眶。
本週六預計與幾位當事人一起開 clubhouse 房間介紹與討論這個案件的經過,歡迎有興趣的人留下時間一起參加。
【轉型正義123】為什麼要在慈湖潑漆?為什麼要移除中正廟銅像? - Taiwan Justice 台灣社...剛好幾天前促轉會宣佈中正紀念堂預計移除銅像、改作威權反省場地。我們都站在時代的浪潮上,一點一點推著巨輪前進。
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出爐 促轉會:改造為反省威權歷史公園、移除銅像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轉型正義 #反省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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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這件宣判了之後如果有罪,會怎樣?還可以上訴嗎?
A: 要看各個罪名。本件檢察官起訴「毀損罪」、「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罪」、「妨害公務罪」,一審判決「毀損」「妨害公務」有罪,「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無罪。
「妨害公務」的部分因為屬於刑度較低的犯罪,訴訟上的保障比較少,這一審如果被判有罪,就會判決確定。
「毀損」的部分則因為刑度比較高,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如果被判有罪,還是可以上訴。
「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的罪名在本案則比較特別,因為這個罪名在一審法院宣告無罪,它雖然屬於刑度較低的罪,但是因為刑事訴訟法針對一審無罪、二審被逆轉判有罪的被告,須給予至少一次的救濟保障,所以如果可以上訴至最高法院。
實務上妨害公務實在非常容易判有罪……實在不懂公務哪有那麼容易被妨害,照警察移送的標準他們自己每天也都在妨害地檢地院公務
Q: 法官可能會怎麼判?
A: 這個實在不能問我,畢竟還是法官決定的,律師只能把關鍵證人與證物呈現出來盡可能說服法官。(然後我每次開判決賭盤都輸#
大家普遍認為第二審的這幾位法官看起來相對友善,在開庭時願意以被告們的母語(台語)與被告溝通,對於聲請傳喚有利證人的請求也都有准許傳喚等等,但我們還是一起等宣判吧
律師加油!! 支持!!
ylmarten: 這一件的妨害公務也是一絕,涉及的公務員當下到底有沒有在「執行職務」都有爭議,而且行為態樣是「被告碰到他的身體」,連起訴書都強調沒受傷,原審判決還在努力拗說有暴力,我也覺得公務到底為啥這麼容易被妨害。
而且證人到庭的時候大家傻眼,因為他很大隻,超壯碩的 XDDD 被告是一個身材瘦小的年輕媽媽
臺灣的警察只要聽到一聲幹就會移送你妨害公務了但他們對我們策幹譙的時候倒是都不覺得自己在妨害公務
執行職務…那兩個死人乾有合法嗎?
律師好,那我的案子什麼時候會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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