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和同事僵持不下於是想來問問打家🤔

偵查中被害人表示不提告訴的話,可以委任告訴代理人嗎?
(A)可以,吿代是代為行使告訴,現在不提不代表之後不提,要不要解除委任不關偵查機關的事
(B)不行,沒有告訴人哪來告訴代理人,被害人還是要先提出告訴,成為告訴人後才能委任告代,程序上也沒有被害人代理人(?)這種地位
latest #11
我個人是B,整個無法理解A的想法
或大家有什麼見解想法拜託用力打我臉
岩石君
3 years ago
B,整個告訴乃論制度的架構是以告訴權人為中心,比較法上為此甚至還有「在特定犯罪中存在特別公益時檢察官得例外排除告訴乃論拘束」(或稱為附條件告訴乃論罪、相對告訴乃論罪)的制度設計作為公益與思益間的調和
如果告訴權人不提起告訴,被他委任的人是要代理他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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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君
3 years ago
如果需要日文文獻支援我這邊好幾篇可以給啾咪當彈藥
岩石君
3 years ago
b02a01119: 對啊
岩石君
3 years ago
A很取巧,其實並不符合制度精神
冬至展望RS❄️
3 years ago
我也覺得很難理解A在幹嘛
話說是不是可以去請示股長化紛止爭OAO?
stephen0310: b02a01119: RSChiang: 感謝大家~
如果有文獻的話有點好奇求餵食
然後其實原本案件本身很好處理只是大家在討論過程中發現有不太一樣的意見xDDDDD
岩石君
3 years ago
相關文獻在這邊,啾檢可以加減看看
告訴乃論文獻 - Google Drive
stephen0310: 太神惹我先跪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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