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鮭魚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薄荷鮭魚
3 years ago
ಠ_ಠ - 想說怎麼了這一篇又浮起來 看了一下後續發展完全無法同情原po ----------- 怎麼說...看到這個貓與盆栽的討論
在想心愛的物品(法律上寵物也只能算是物品)被弄壞時怎麼賠償才是合理的
以前我的娃有被人刻意弄壞過,是第一隻當時被我當作心靈支柱的娃
在身邊五六年雖然市價不貴但是買不回來了
雖然頭還在可是身體壞了真的超級崩潰完全不是賠償市價就可以平復的
幸好後來有其他廠出身體可以接算是勉強復活
如果是完全沒救的狀況對方態度又差我可能會像那個室友一樣不惜走極端吧
薄荷鮭魚
3 years ago
但不論如何犯法行為還是不對,為了爭口氣弄到自己上法院蠻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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