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讓我拿掉小孩 - 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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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子宮不是你的子宮
latest #8
半夜看到這個氣到睡不著((
原來台灣這個法律還沒廢掉喔…
婚後墮胎需要伴侶同意

好爽喔只要負責內射10個月後就會有小孩了
覺得原po有夠可憐,還要被怪力亂神,國文小老師,母愛亂發的人留言情緒勒索。
希望她能成功墮胎(希望是能順利並合法的方式),也考慮離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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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不喜胎兒發言慎入

說真的,自己不是很喜歡小孩,也蠻不懂擁有母愛這件事,如果要是懷孕,而且不是在自己的期望的話,我大概反應會跟原po一樣。

對我來說,還未出世的,就只是胚胎,它就只是長在女性身上10個月才會消除的腫瘤,還伴隨著許多病痛後遺症。

在醫學上,如果它危害到母體的性命,是以母體的性命為優先。

也不太能接受孩子是自己與愛人的結晶的說法,想到他身上有一半是我提供的,流著我的血,就有點反胃。
希望每個孩子都是在祝福下出身的。
是說婚前的共識婚後都有可能反悔,結錯人一輩子就是生產工具人+媽寶保母,還是好好自立自強,小孩丟給對方養,要離婚也比較方便(欸

要說結婚有什麼好處,結婚本來就不是在看有得到什麼利益,就有個名分,跟自己的最愛延續後半輩子。

沒遇到就不結也沒差,養個寵物,存好養老基金,老了就去養老院交朋友,希望不要活太老

也挺好的。
說到寵物,有時候養倉鼠都覺得很煩不受控,
也比較想養能保持空間距離的寵物,例如狗,直接養在院子,或是能關籠的寵物。
最近發現有點不能接受跟寵物養在同個空間,衛生跟無法控制的行動都是蠻在意的點。

要是養小孩他皮起來我一定把他掐死- , -(危
唉…這個法規希望能盡早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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