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很清楚自己的佔有欲的存在,一旦喜愛就會停不下來的嘗試取得,完全的佔有、決定性的獲得,一絲一毫都容不得他人碰觸。
但同時我也了解自己,我嚮往並強烈憧憬的,是自由的放蕩不羈,不受拘束且無需依憑,也是我耗盡心力無法成為的模樣,所以我清楚知道自己不能去獨佔,那樣太過無趣,一下就會消磨掉我的熱情,我愛的是野馬脫韁而非馴獸,我不能這樣毀掉自己的喜愛。
長時間這兩種聲音會不斷在我心中爭執,將我撕裂,必須在此之間找到一個平衡,一個努力愛著但不要打擾的平衡,免得傷到別人造成別人的困擾。
我容易被這樣的人吸引,愛上他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正因為如此我對於道德觀念的範圍界定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