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備前律師
3 years ago
#104
讀者提問系列。
古備前律師
3 years ago
◎讀者提問:請問「緊急聯絡人」的核心用途是什麼呢?怎麼樣的人才具備「某人的緊急聯絡人」的資格呢?
古備前律師
3 years ago
A:「緊急聯絡人」很常見,比方說參加活動、參加面試或填寫公司人事資料、去醫院初診表單等等,常常都會要求我們填寫「緊急聯絡人」。但其實法律上沒有針對聯絡人的資格作什麼特別規定,因此在這裡只能用我所理解的一般社會常態來回答這個問題。顧名思義,「緊急聯絡人」的核心用途,就是在你發生什麼緊急狀態的時候,主要可以聯絡的對象。
古備前律師
3 years ago
這個問題更詳細一點的情況描述是「跟血親全部斷絕關係,但是在沒有結婚也沒有另立醫療代理人的情況下,是否只有血親才有成為緊急聯絡人的權力?有什麼辦法可以根除與他們聯繫的可能呢?」
其實這個問題嚴格來說不算什麼法律問題,我也沒有自信可以回答,但實在是很想跟這位讀者說聲辛苦了。理論來說,法律上沒有定義緊急聯絡人的資格,那就是沒有特別要求,只要是你發生緊急狀況時可以聯絡得上的人(你同意聯絡他、他也同意被聯絡),都應該可以成為你的緊急聯絡人。但可以想見的是,緊急聯絡人表單通常會要求要填寫關係,而社會上或許傾向於只接受家人(血親或夫妻),有時會刁難填寫「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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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備前律師
3 years ago
這點是社會上的現實面,很多人理所當然會覺得「啊你總會有一個家人吧」「誰能擔保這個朋友會願意被聯絡,萬一之後找不到人怎麼辦」,遇上了或許也只能個案說明為什麼你的緊急聯絡人不是家人,但很多事情未必能對外人說明,更何況外人也未必能理解,可以想見這是個大問題。雖然我無法回答,但我初步的想法是,請你務必要找一個能信賴、且完全瞭解你的處境的人,讓他能作你真正意義上的緊急聯絡人,如果不幸不被社會接受(比如你的雇主希望你填寫家人),就評估看看能否在法律上建立一定的關係,比如你提到的「醫療代理人」,雖然不常見,但至少就不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醫療代理人的介紹可以參考這篇:
法律百科|什麼是醫療委任代理人?這個代理人可以代替意願人做什麼?
古備前律師
3 years ago
最後,我想這個問題不是法律能夠解決的問題,如果因為和家人斷絕關係而遇到什麼困難,建議你和社福機構諮詢看看(特別是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是學生的話請務必要馬上求助!)。由於不清楚你的具體處境如何,我也無法告訴你應該跟誰諮詢,或許可以試試看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看能否請他們轉介或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