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可以去參加他的喪禮」國中女霸凌"惡作劇":水壺加硼砂害同學暴瘦8公斤 依殺人未遂送辦
國中生遭同學下毒喝硼砂水暴瘦 受害家長揭惡行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國中女下毒3次整同學 還討論:可參加她喪禮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霸凌者給我去死。(情緒話) 惡整?!這叫做謀殺!直接告他告到爆送去坐牢或矯正機構。想必如果判刑確定,八成會在那邊哭哭啼啼「我不知道有這麼嚴重」。ㄏ

昨天先是在LINE群裡看到,後來中午吃飯我媽也跟我講。真的很令人髮指!
【新聞】體虛國二女水壺被下毒瘦8公斤 兇手還嗆「可去她喪禮 - Gossiping板 - Disp BB... 國中少女在同學水壺加硼砂 醫師:口服15公克恐致死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國中女惡作劇水壺加硼砂 害同學暴瘦8公斤 被依殺人未遂送辦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小檔案/硼砂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s://bit.ly/3rQh25m
#霸凌者嘴臉 #屁孩 #毫無悔意 #嘉義 #下毒 #法律議題 #少年法 #法律保護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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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下毒後還在群組和同學討論「除非她本來就是吃硼砂長大」、「吃1個月一定會有問題」,「可以去參加他的喪禮」,「我們下次要不要拿廁所水」等。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受害家長認為女兒從小體弱,經歷此事後身體更差,瘦了約8公斤,甚至到學校不敢再喝水,法官希望雙方和解,但加害者家長還說,「針筒稀釋硼砂照片」是網路下載,這代表對方完全不認錯,故認為對方與家長完全不認錯,並未真心悔改道歉。
千野伊嵐
3 years ago
這種直接送未成年監護所啦
不知道有這麼嚴重?

光是未經許可就打開對方水壺這就已經很莫名其妙了,你沒事未經許可對方水壺作什麼??
不知道有這麼嚴重???又是怎麼知道害人要加硼砂的……
N年前的學生會互相借水壺還有理由說是自己的水喝完了(當時便利商店還沒進駐校園,飲水機跟福利社商品太少),而且以前借水喝都還會說,你這個連說都不說是在?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niwakazemi: 對!我覺得法官居然會要求和解,難道是認為「不要太早下定論毀了一個年輕人的前途嗎」

抱歉,雖然很多人都說second chance很重要,但我個人真的無法對這種毫無悔意的人給第二次機會。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rei_alice: 對呀!未經過同意亂碰人的東西是有什麼事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BlackSheep_Art: 而且加害者與家長都在那邊不當一回事,還說什麼網路下載....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rei_alice: 我想就是覺得「我就是要欺負他,怎樣?需要理由喔」
T680: 加一些髒東西或蟲什麼的就已經很過分很值得告了,加硼砂加三次,還說什麼可以參加喪禮——這完全是知道有可能致死啊。
這種和解個屁啊直接告死比較快吧……這種
對錯界線分寸不分的東西,放到社會上完全是安全隱患吧……
T680: 說可以和解的,跟說給她第二次機會的,麻煩帶回你家去!
從他們在群組討論的內容來看,明確知道有一定危險性吧?
當然,只要不是智能有障礙,一開始都不會搞到致死劑量
反過來說,可以假設他們知道致死的危險劑量大概是多少,才沒有一開始就下很重吧?
不論結果如何,我希望加害者的監護人也需要強制輔導,我不要他們被罰錢,我要他們的時間被剝奪
小河
3 years ago
和解個屁 這根本謀殺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BlackSheep_Art: 根本可以說是預謀了,真的謀殺無誤。

不處理放到社會上真的是隱憂沒錯!下水道的汙水都要經過處理才能排出,這種人不用處理嗎??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rei_alice: 真的!自己帶回家去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wimpish591: 是呀,這心態就很有問題。而且你說的沒錯,加害人者的監護人確實也很需要輔導。

感覺上就是什麼樣的家長養出什麼樣的小孩。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根本從家教開始就有問題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reactio: 對!這是謀殺,到底是要和解什麼鬼
鏡花 水月
3 years ago
殺人未遂是嚴重罪行吧?應該算刑事案?和解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和解成功,是否等於受害人原諒被告,那案件還需要審下去嗎?是想原地釋放犯人嗎?甚麼邏輯
雖然我們都覺得這種事情很嚴重,但加害者畢竟那個年紀,唉= =
就像《告白》講的,保護你們的不是父母,是少年法(翻桌
不是有報導說那個家長還教自己小孩(霸凌者)說謊的嗎?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yeebabby: 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何法官希望和解……

受害家屬居然原本也想和解,幸好(?)
加害人惡行惡狀讓他們決定告下去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wimpish591: 法律應該是要保護弱者,結果卻也讓壞人躲在法律後面接受保護…………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RTuse: 真的是什麼家長教出什麼小孩…… 根本沒有是非與道德觀吧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enuii871030: 是,從對話紀錄來看,加害者有這種心態……
鏡花 水月
3 years ago
T680: 我又看了看其他案例,似乎即使是殺人案,和解也是法庭常見程序,雖然被害人家屬通常不和解(同樣沒悔意),和解也會繼續起訴(殺人或殺人未遂)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yeebabby: 撇開意外致死、過失殺人(?)這類型的,這程序有點不太能理解耶,那和解的意義與目的在哪...
是不是民事的部分之類的?((努力回憶殘存的高中課程
鏡花 水月
3 years ago
刑事案件與被害人和解,能否影響判決結果?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可以看以上這篇。主要是涉及民事賠償的部分,告訴乃論罪可以撤訴,非告訴乃論罪則有機會構成減刑。然則法官希望雙方和解,就是在行使正常程序外,認為可以大事化小的意思吧
鏡花 水月
3 years ago
連告也沒告成,執法司法部門就不能積極點嗎???人沒死就是小事,是這樣的意思嗎?
坧稫 Δ says
3 years ago
昨天看到這篇,我覺得也蠻有理的
在不公開審理和判決書的情況下
沒有人知道法官分別得到兩邊什麼證據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yeebabby: 喔喔 原來是民事與減刑 感謝@w@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BlackSheep_Art: 高中這方面的內容實在沒印象了... (只記得我們公民老師是憲法專業背景出身的,所以公民權之類的提到不少,但民法與刑法雖然有提到可是都印象不深了 囧囧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yeebabby: "法院表示,依照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葉女的行為已經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也當庭解釋給被害人知悉,但葉女的行為確實不當,因此裁定保護處分,日後將由少年保護官輔導,葉女也自行於案發後轉學,避免造成何女困擾。"

結果證據不足... OTL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MichLeo: 感謝補充!

因為未成年這點無法公開真的很難判定...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klaw】硼砂事件法官認為不成立殺人未遂,很多人無法理解。

讓我來當一下鍵盤法官好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看一下新聞引述的細節:

「知情的C女後來主動向校方告知此事,B女才知在不知情狀況下飲用硼砂水。A女稱,她只是惡作劇,硼砂水自己先喝過,當週共下藥3次.每次下藥數量約小拇指指甲的量,事後向B女及其母親道歉,得不到諒解。」

關鍵字:硼砂水自己先喝過、當週共下藥3次.每次下藥數量約小拇指指甲的量

如果那個下藥的水,被告自己都會先喝過,你覺得他有沒有殺人犯意呢?

一般人如果確信那個量會死人,他會自己先喝喝看嗎?

再回來說下藥的東西,如果是氰化物、巴拉刈,一定有殺人故意,因為那個是致命毒物;如果是其他物品(比如硼砂),有毒,但不是一點點就會死人,那我們就要看下的量。如果3次的量加起來不會致死,全部喝完也不會死人,那就很難說有殺人犯意。

有時候我們指責法院判斷不對,也許是我們不知道法官看到什麼資料跟資訊。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引用結束=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法律好難
所以今天如果那女生因為這樣就死掉了,是要算誰的?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rei_alice: 變成又是要證明,如果體內毒素殘留能驗出,可是又要證明是誰下的毒。對話紀錄變成只是間接證據... 如果作案工具找不到也變成可能霸凌者無罪。
123
3 years ago
好好笑
兇手喝的量是有跟被害人一樣多嗎?
慢慢折磨致死跟直接致死,還是有差的吧
更何狀還有沒有想殺死你,但讓你過的生不如死、慢慢折磨你
若是被害人自己經不起這種壓力...等等,選擇自殺的話
兇手更爽喔
自己喝喝看可能是被教的口供,反正實證不足,未成年用"不知道嚴重度"這點當藉口最好用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personwhatname: 對啊...... 這種傷害通常都是心理跟身體的,身體"沒什麼事情",但心裡早就受到傷害了啊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eabevella: 嗯,真的很有可能是被教的口供...
這個要揍吧
家長才是真正的問題,小孩不教不約束還教他撒謊,一起處理掉好了
痛揍一頓那個帶頭的就結了:-P
這年頭先動手還會有人幫你護航,被弄只能自己認虧摸摸鼻子吞下去,當然是要當霸凌者最爽呀
之前不是有個男學生在同學飲料裡面加鹽酸說是開玩笑嗎
應該是被教的口供+1,這個要手動一下法律沒屁用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kd2321: 是啊,小孩會有問題,家長一定脫離不了責任
臉書前兩個月看到就一堆人在罵是謀殺,新聞還這樣報是欠修理
惡作劇個屁,我去他飲料加去漬油讓他喝喝看
「開個小玩笑,不要太認真,我不知道會這麼嚴重呀(無辜臉」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3 years ago
kd2321: 真的欠修理。這不是謀殺的話,那什麼是謀殺?!
對某些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廢物而言可能亮了刀都是玩笑吧
「他只是覺得好玩,他不懂事,你們不要對小孩子這麼嚴厲,要給他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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