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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並沒有驚人動魄的故事,只是作為社會裡平凡不過的一人,在庸碌中力求些不閃耀。 學校及人際關係
普通的大學生,法學系,成績中上。
自初中開始便是話劇社的一員,熱愛戲劇,主要是擔任編劇及演員,但最後礙於現實才選擇了法學。空餘時間會參與同學之間的聚會,也有參加樂隊的經驗,鍵盤手。
外向而自來熟的個性使她不難在新環境交到朋友,跟大多數人都能聊上好幾句。
家庭、經濟
和家裡感情不錯、獨生,生活於小康家庭,經濟壓力不算很大。由於物欲太強,也不好意思向家裡拿錢因此有在打工,包括但不僅限於:家教、咖啡店、平面模特兒、客串舞台劇演員等。
個人秉承著眼不見 心不煩的原則,房間只有看得見的地方算是整潔,但視覺盲點(如衣櫃、抽屜等)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