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在說妳前男友,聲音好,手法好,家底好,開公司。
嗯,我就出身低微,聲音沒人磁性,玩了五年還沒人願意找我當隊友的垃圾花間鴨。
但我從來沒有屈服過,一直去走我想走的路。
這樣就算了,我條件不好,我能忍。
但妳真沒資格去吃我徒弟徒孫的醋。
我自問也不是甚麼好東西,狀態不好時也做過很多噁心低能事。
但徒孫徒弟都分別在我低潮時,陪著我過的。
我看著她們長大,她們也陪著我過日子,並沒有誰欠誰,亦沒有誰該照顧誰。
我跟她們都是互相扶持著,見證我一步步走來的。
妳再怎麼得我寵愛,地位也暫時及不上她們。
從那天妳吃醋,基本上就注定了會分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