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荷蘭政府為與英國女王成立的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競爭而扶植的企業,由國內原有的14家船公司共同成立;當時的荷蘭政府透過以下五項授權,入股VOC,折合現金約值25000荷蘭盾。
①對其他國家發動戰爭
②審判並可拘留或監禁犯人
③與其他國家和議或談判
④發行貨幣
⑤建立殖民地及要塞
由此開始,VOC成為世上第一間
跨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所,並在其營運的兩百年間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150艘商船、40艘戰艦、2萬名員工、與1萬名傭兵的軍隊;在股市的實力方面,股息曾達到40%,並釋出過650萬荷蘭盾的證券供民眾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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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10盾約等於1英鎊,
1660年代荷蘭的教師年薪約為280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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