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了兩篇最新大法官釋字,結果早上一起來就滿腦子不溯及既往原則balabala,真的是中毒太深
掰噗~ 討厭
4 years ago
真是太令人生氣了! (ooxx)
Mr.Zombie
4 years ago
啊...啊...
不過黨產會那個講財產的問題比較多,總覺得有點在迴避組織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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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解釋的部分個人覺得是關鍵RRR
詹森林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直接抓這些出來講,算是一解我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