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鵺。
4 years ago
。鵺。
4 years ago
,其實逛場做功課是一種對「即將花出去的錢」負責任的義務。畢竟每分錢大多是有某個人(無論是不是擁有者)付出而賺得的,得來不易。當然場內很難不會有衝動消費的時候,但既說是衝動即代表省略應做出的前功,那當然無論閱後心得是否喜歡,都是自己必須承擔的後果。至於內容不合口味或是不符邏輯,根本完全就是另一件事,更別提作者有釋出「試閱」(重點)。
。鵺。
4 years ago
即使是二創,文章內容也是作者個人自由,在有試閱與現場見本的前題下,因不喜歡內容而抱怨,恐怕會讓其他同好產生誤解。想轉本子給其他同好是擁有者的自由這沒問題,但帶著個人主觀並易引誤會的批評,恐怕不妥。畢竟購買時,並沒有人在旁逼迫您不是?(重點)
賣東西跟書評要分開發噗(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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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鵺。
4 years ago
主要還是覺得作者如果看到應該會傷心,畢竟話有先說在前面了,卻還被人用主觀喜好去批評。
。鵺。
4 years ago
表達喜好與想法是自由的,但是評論應盡量着重理性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