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近乾枯的豆苗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ಠ_ಠ - 記得不是有雙重犯罪原則 必須同時觸犯中國和簽約國法律才能引渡嗎?還是我有誤解?引渡沒那麼容易啦
原原噗裡那種 「除了香港以外這些國家也要注意」,留言裡「不敢去這些國家旅遊」之類的論調就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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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Zombie
4 years ago
啊...啊...
感覺噗浪河道上有些人還蠻容易被帶風向的
雖然是這樣,但前陣子才有難民在泰國被中共臧回去,所以還是要看那個國家跟中共的友好程度或怕中共施壓的程度吧。我是覺得不用說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但是少數幾個跟中國特別要好的真的還是不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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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91029b: 用非法手段被抓回去的和有沒有引渡條款是兩回事
簡單來說引渡是一種合法手段,透過國際合作的方式,用於把國家偵查機關鞭長莫及的嫌犯送回國內審判
下面很多人擔心的被特工綁架或被政府人員直接送走,那都算是走偏門的方法
本身就是非法的,沒有經過正式的引渡程序
evangeline47: 但非不非法是隨便他認定的時候就很可怕啊。現在怕的是某些少數國家可能會願意配合中國的這種亂認定,所以自主先避開他。我知道咱們有法理有根據,但法理不適用在中共身上,那是人治的世界。
joanna91029b: 所以我才說那跟有沒有引渡條款沒關係啊
joanna91029b: 不用那麼激動好嗎
evangeline47: 我覺得引渡條款是一個辨別跟中共關連程度的指標吧,所以也不是所有有簽的國家都需要小心啦。是說我哪裡有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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