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Religion)的語意】
西方傳統的「宗教」這個概念,可以參考三個人的觀點:
第一, 西塞羅:重讀或尋思「有關神明的事」。
第二, 拉克坦斯:聯繫或束縛於神。人的生命分散於時空中,受俗務干擾,因此要與神聯繫才能往上提升。
第三, 奧古斯丁:再度選擇吾人因罪而失去的神
「宗教」(Religion)的三個字根都強調要「重新掌握」。因為人容易忽略重要的事,所以要把人綑綁、聯繫或恢復與神明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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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就是信仰的體現】
「體現」是具體的呈現出來,與文化結合在一起,而文化的決定因素在於理念層次,意即人們所擁有的理想與觀念,但人生最怕重複而乏味,活在不斷重複的過去經驗中,人生有何意義?所以人生一定要有某種創造性。
創造性的來源可能來自外在刺激也可能是內在的覺悟,但外在並不可靠,因此我們要珍惜從內在運發的創造的力量,例如文學、藝術、宗教,但從內而發也可能陷於枯竭的困境,此時宗教信仰可以發揮特殊的作用,它不是從內在,也不是從外,而是從根源上。能量來自根源,能量用久了會枯竭,而能源是無窮無盡的,它是萬物的來源與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