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事件
(太長下收)
同婚公投的那一年,1124的當天晚上我失去了一個朋友;還不到講他的故事的時候,反正也不是什麼開心事,總之呢,他的室友一輩子都會記得開了門看見他用脖子在他們的房間盪鞦韆的樣子。我也是。我們幾個人都是。
事後老是有人跟我聊起他的時候就喊他傻,說再堅持一下下就能看到同婚合法了;但聽到這種話我總是嗤之以鼻,合法不會改變當晚電視直播600多萬的惡意砸在身上的痛楚,只因為你活著然後愛上的是跟你同性別的人。
話再說回來,這次鏡週刊的事件讓我格外憤怒,成年男人約砲有什麼了不起,就算約砲對象是男性又如何,用這種惡意滿點的手段重點發文,給他下個好聽點的說法是逼人出櫃,隱性層面根本就想逼人社會性死亡。
每次看到種東西總是心疼又憤怒,當然我也沒啥了不起,一個異性戀佔著社會上風講這個特別沒立場,而且誰的身邊沒死過朋友,不是死了個朋友就可以代表發聲。但就是希望不要再有更多朋友被這種惡意蒸發,至少我哪天受不了去天上跟他相聚的時候可以說:欸你看,你們已經不特別了,在這個社會同性戀這事變得跟午餐好不好吃一樣平淡,開心了吧,可以去投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