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把這種現象暫稱為「類似旋律」而非「抄襲」,並不是我想幫後繼者洗清嫌疑,而是考量到在茫茫歌海中,難免會有一些抓耳的旋律總是相似。而我自己對抄襲最基本的定義在於,只要兩小節以上旋律高度相同或創意相同,就可以稱之為抄襲(而這裡尚不把編曲的部分考量進來)。花兒樂團當時在台灣最紅的〈嘻唰唰〉副歌即是抄襲日本樂團PUFFY〈K2G ~キミにGO!~〉,就連歌詞「拿了我的給我送回來,吃了我的给我吐出來」也與原曲「欠了我的給我補回來,偷了我的給我交出来」雷同。蔡健雅〈紅色高跟鞋〉部分抄襲The Weepies的〈Take It From Me〉,尤其在首兩句,而無獨有偶的是「紅色高跟鞋」的歌詞意象亦出現在原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