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某一天,部門經理說有話要跟我說.開場白:我真的很不想跟妳ˇ講這件事,但是我怕現在沒告訴妳,以後妳知道了,會怪我沒跟你說好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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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擬了一份名單,內容大概就是該退未退以及部門績效最後面大概10%的人
妳在名單上.公司說如果現在離開公司,公司會給妳一筆錢,大概是九個月的薪水(全新),過年前離職就可以了.
我個人是很不希望你離開(我聽你在幹股,不想我離開還要跟我說這件事?)
坐著大怒神的業績,神也難救.我等著看這些人從神壇上摔死就好了啊.
這種怨念有點像是 莫名其妙被弄走.我怎有可能還要跟那些 王八蛋說謝謝.我當然拿錢走人卡實在.我的嘴以後可不受這鳥公司限制了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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