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對方做不到的事,強求在對方身上,然後擅自的感到失望及不滿,是分手的主因。
是我跟前任(也是初任)都犯過的問題。
半年了,我一直在思考這件事。
我覺得只要是一對一排他關係,都不可能避免掉這種期待。
我不想再因為這種期待,而在還有著情感的狀況下分手了。
帶著不滿及失望,卻又愛著對方。
人若不能放棄一對一排他關係,放棄期望,不給壓力,只欣賞對方的優點,那麼就只能活在不和睦的相處或分手排他輪迴的痛苦裡。
半年了,我也還未能放下,他總是遺棄我的不滿,我沒辦法作為家人關心他,沒辦法好好的去見他,沒辦法承受他的排他,我只能讓自己別太常去想起這些。
為什麼要遺棄還有著愛的人呢,為什麼要排他,唉,他也很遺憾吧,我不再關心他了,沒再聯絡了,我真的受夠被排他的感覺了,受夠一對一關係,受夠被遺棄,看不到嗎?這些悲劇,很溫柔的話,很心有靈犀的話,不能放棄排他嗎?
他不願意讓我看見他的想法,但卻想看見我的想法,從來都不是對等的關係。
覺得"一對一排他關係"這個詞很精確,想就這句話來說一下我一直很疑惑的事情:認為愛情/婚姻一定要專一、排外是很怪的要求。
如果兩人心靈契合,後來又出現第三個人也跟他們心靈契合,為何那個第三位不能加入這個關係?就因為時間順序跟人數不正確就不能在一起,一定要選邊站然後踢走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