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夏漪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關於管理局的私設
PS│夏漪
4 years ago
私設部分地區為台灣
PS│夏漪
4 years ago
特警分為外部招安及內部培訓兩種,內部培訓出來的特警有強制要求出警一定要兩兩搭檔,並且有安排的正常上班時間,非上班時間的Calpls案件大多交由招安的外部特警處理,但非上班時間還是會有人排班,此時段一率按加班計算
PS│夏漪
4 years ago
外部招安特警(以下簡稱外部特警)雖然規章上有要求兩人以上才可出警但實際上並沒有強制力,外部特警沒有正規安排上班時間,工作採發佈制,有人收了就不能再接該任務避免撞車,任務的發佈使用統一發放的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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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夏漪
4 years ago
雖然在其他國家的管理局並不具有除了心靈體案件以外的公權力,但台灣地區的特警被特許了部分警察的權力及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犯罪事實時的合法逮捕、警察適用的阻卻違法定義等,因為特警經過的訓練特殊,很多比普通警察具有更強的身體能力,並且能合法攜帶具傷害性的心靈體,所以有時遇上重大犯罪的攻堅時警察也有可能向管理局尋求外援
PS│夏漪
4 years ago
據攻擊性的心靈體在日常攜帶是違法的,具體防制條例比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一但經發現,四級以下直接採擊毀處理,四級以上(包含三四級)則經專業人士檢核後採擊毀處理或是保管處理,管理局所屬特警則不在此限,另由特警心靈體管制條例管理
特警持有特別核發的執照可日常攜帶所屬心靈體,但若有違反條例行為者則註銷執照,特警身分則另作處分,可能調內勤,也可能遭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