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勤隊員一直和我吵台北市怎樣又怎樣,還拿法規給我看........打開來出現"臺北縣政府xxxxx"...我暈,原來以為以前的臺北縣政府是現在的臺北市政府ㄚ。
就算台北縣是現在台北市,但現在不是在桃園嗎?可以拿別的縣市規定套在自己身上喔?
台北市是馬首啊。台北市可以,他會要求修桃園的規定。
陳情跟我說台北市怎樣怎樣,我只回他一句,台北市錢多呀
我最討厭那種一開口就說,「人家台北、高雄都可以,為什麼只有你們屏東不行!」的三寶。(心裡OS狂吼阿你就去台北高雄申請啊幹嘛來屏東)
所以,真心建議那個外勤隊員趕緊請調回台北!